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师范学校、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并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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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府办[2005]231号 2005-12-13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充分合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做大做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时适应国家中等师范教育政策调整需要,妥善解决好南宁市师范学校和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今后办学问题,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南宁市师范学校和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并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经研究,成立南宁市师范学校和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并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封家骧 市委副书记
黄家仁 市委常委、副市长
郑军健 副市长
副组长:卫自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陈建新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农 冰 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秦赣江 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周志波 市房产局局长
黄振生 市编委办副主任
刘 彪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尚汉 市人事局副局长
孙以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筱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如军 市国土局副局长
朱 沫 市规划局副局长
彭 越 市国资委副主任
黄令玲 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宁东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韩伟平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黄幼岩 南宁市师范学校校长
韦焕松 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人事组、财产组、房地产组。
(一)办公室:主任:陈建新(兼),副主任:张宁东(兼),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抽调。
(二)人事组:由市编委办、人事局、财政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师范学校、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工作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市人事局。
(三)财产组:由市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公安局、审计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师范学校、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工作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房地产组:由市教育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师范学校、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的工作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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