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110 2008-7-8 23:12
北流:网吧“硕鼠”难逃法网
[align=center]2007-7-12 来源:[url=" target=_blank][color=#333333]玉林日报[/color][/url] [/align] 玉林日报讯 (记者张冠中 通讯员刘一帆)北流市李某等三人合伙盗窃网吧内的电脑配件,终于难逃法网。最近,北流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李某等人2至4年有期徒刑,并处以2000元罚金。
被告人李某,男,2
1岁,初中文化,无业。2005年11月的一天凌晨,他与林某、罗某某一起到北流城区松木岭路一家网吧上网,正苦于没钱上网的罗某某忽然想到一个赚钱的“好主意”——盗取电脑配件去卖,李某和林某也表示赞同。于是先安排林某到这个网吧的一个小房间上网,半夜人越来越少了,他们等最后一个人离去之后,便开始了他们疯狂的盗窃行动,由林某拆除电脑配件,罗某某和李某在小房间门口“放哨”,由于是半夜,工作人员和老板都有倦意,也就没有过多在意这群人反常的行为,使得他们顺利盗得网吧内的电脑处理器、主板、内存条、硬盘、显卡等配件,价值人民币8500多元,事后以1200多的价钱将部分配件卖给与玉林市电脑城的一家电脑店。北流市公安局根据该网吧老板和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迅速破案,并将已追缴的部分赃物退还失主。